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

4月份宣導事項




101.04.19週報宣導

  1. 分局內勤各組、室、中心同仁,如當日只請半日假,請於簽到退簿中午簽到欄位簽到退。 




101.04.26週報宣導


  1. 依據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」第10點規定略以,嚴禁同仁於上班及午休時間飲酒,違反前揭規定者,將依規定予以議處 。
  2. 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」第11條規定:請假、公假或休假人員,應填具假單,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。爾來發現同仁差假結束後,差假單尚未核准,請確依前揭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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